统计工作计划

时间:2024-06-04 19:10:34
关于统计工作计划4篇

关于统计工作计划4篇

时间过得真快,总在不经意间流逝,又迎来了一个全新的起点,是时候认真思考计划该如何写了。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计划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统计工作计划4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统计工作计划 篇1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保障统计方法制度的准确实施,加强对统计数据的监督管理,不断推进统计基础建设。根据新修订的《统计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计划及实施方案。

一、统计监审工作

(一)统计监审的组织实施

统计监审工作将严格按照统计监审工作规程,在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法制科会同有关专业科室协同部署,有序实施。

(二)统计监审的时间

从20xx年4月份开始至9月底结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统计监审的对象

(1)工业: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电器有限公司、机电有限公司

(2)房地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置业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服务业: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4)劳动工资:市中学、市园林绿化管理处、市图书馆

(5)批零住餐:工艺品有限公司、市有限责任公司、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6)建筑业:太阳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通信工程有限公司、建筑有限公司

(四)监审内容

1、统计基础建设情况。包括统计机构设置、统计人员配备和持证上岗、统计普法教育、统计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统计制度和基础工作情况;

2、统计方法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3、相关统计:工业、贸易、服务业、劳资、房地产、建筑业等相关统计指标数据的质量。

二、统计数据质量查询

为切实加强统计数据质量的监控,对统计数据异常及相关经济指标不匹配的地区(或单位),进行统计数据质量查询,被查询的单位必须书面答复有关查询事项,必要时进行实地检查,实现对统计数据质量的动态监督。

三、协调配合上级部门的统计执法检查

认真协调配合上级部门对本地区的统计执法检查,确保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检查单位如有重复,及时调整计划。

四、其他有关事项

1、统计监审工作依法履行统计监督检查职能,按照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要求,统一计划,规范操作。由法制科组织协调,提前通知被监审单位,监审结束后由专业监审人员提交统计监审工作报告,并依据监审情况作出统计监审结论和处理建议。

2、对在统计监审中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省统计违法条例查处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3、统计行政执法人员,在开展统计行政执法检查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省统计行政执法八项公开承诺》和《市统计行政执法检查纪律》,自觉接受被监审单位和社会的监督。

统计工作计划 篇2

为推动全局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有序进行,确保我市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在20xx年顺利通过市局和省局的考核验收,根据国家统计局《县级统计机构工作规范》、省统计局关于《省贯彻国家统计局〈县级统计机构工作规范〉实施方案(试行)》和市统计局《关于开展县级统计机构工作规范化达标验收的通知》文件要求和总体部署,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市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相关局队领导及各专业科室负责人组成,切实加强对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全力推进实施

1、全面动员,明确责任分工。20xx年3月召开全局会议,全面部署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根据各科室职能、对《省县级统计机构规范化建设验收申报表》的考核内容进行了合理的分工,责任到人,确保每一项考核内容有人做、做到位。

2、认真学习,熟练掌握工作要领。认真学习《县级统计机构考核评分参考标准》,要求各专业全面理解、熟悉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掌握操作步骤、操作方法。各科室负责人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照标准,认真梳理,补充完善(3月底前完成)。强化档案管理。一是相关专业在资料整理过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由科室负责人直接与金坛相关科室联系,取长补短(3月-4月上旬)。二是邀请档案局专家现场指导(4月上中旬)。加强交流指导。邀请市局专业人员指导规范化工作,组织专业人员进行业务交流,共同提高(4月中下旬)。

3、分步实施,确保迎检时序进度

①自查整改。5月上旬,组织各科室对照标准,认真自查,逐项打分,逐条查找不足、制定整改措施。5月中旬,组织各科室对自查出的问题,逐项整改。在5月底前整改到位。

②申报迎检(20xx年5月—20xx年9月)。5月底前,做好各项申报材料(包括:达标验收申请、县级统计机构规范化建设情况总结、自查评分表及相关依据文件材料),向市局提出达标验收申报,

三、明确考核要求

全局上下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和荣誉感,扎扎实实做好本专业的各项工作,对在考核验收中出现差错、影响全局结果的,年度考核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和扣发相应额度年度目标管理奖,相关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负连带责任。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

统计工作计划 篇3

政务信息是领导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是联系上下、沟通左右,及时反映工作情况的有效途径,是传达政令,指导工作的重要手段,也是一个地区、一个部门工作水平、工作质量的综合反映。20xx年,地区统计局领导带头,全员参与,积极围绕地区领导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认真撰写各类政务信息,在信息采集、审核、编发等环节上下功夫,进一步提高统计政务信息质量,确保信息质量与数量的双提高,全年完成年度统计政务信息260篇。回顾一年来的信息工作,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强化领导,健全机制,狠抓信息报送“数量”

只有足够数量的信息群体,才能挑选出高质量的信息个体。要做好信息工作,必须坚持不懈地抓好信息上报数量。地区统计局在日常工作中,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建立目标考核责任机制。年初局办公室和信息中心都要认真制定全年信息工作的目标并进行合理量化到个人头上,同时要求统计工作人员每月必须完成一篇信息,年底,对完成较好的个人,予以表彰。经过目标分解和加压,现在我局每一位同志的信息意识明显增强。二是建立信息通报激励机制。每到月底,信息中心负责将一个月的信息报送、采用情况汇总整理后报局领导审阅,由局领导在月度工作例会上通报讲评。通过这种形式,较好地促进了我局信息工作的'开展,形成了你追我赶,大家争先的良好信息氛围。三是建立信息转发的学习机制。只要是上级转发下来的各类信息经过局领导传阅后,我们再分门别类地分发到相关科室和个人手上,并要求大家通过学习和借鉴的方式掌握范文的实质内涵和写作要领,以此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

二、创新方式,拓宽渠道,盘活信息资源“存量”

统计局为拓宽信息来源,将信息的触角延伸到工作的各个层面。主要采用以下几种方法:一是要线索。办公室事情繁杂,各科室的活动,不可能都参加,我们一发现有价值的信息就主动到相关科室咨询科室负责人了解一些重大工作的进展情况,从中挖掘具有苗头性或超前性的信息线索,然后再进行细加工、精编辑,然后进行加工上报。二是听线索。利用参加各种会议和单位的组织的各类学习机会,收集重要信息线索,根据内容再予以提炼。三是找线索。紧紧围绕地区中心工作和阶段性统计重点工作进行搜集、发现各县(市)统计局上报有特点的信息,择其要点,进一步调查核实,补充完善,扩大层次面。为争取政务信息的时效性,从而更加保证信息与统计工作能够步调一致,办公室克服人少事多的矛盾,要求大家想点子、理思路、寻线索,特别是局领导的高度重视,每次都能及时将有价值的、有信息亮点的线索及时提供给大家,以便我们全力以赴做好信息工作。

三、精雕细琢,精益求精,提高信息采编“质量”

衡量政务信息工作水平的主要标准,是看能否提供高质量的信息内容,看所提供的信息能否起到为领导参谋决策的作用。我们始终坚持服务意识,力求上报的信息能多出“精品”。一是根据统计中心工作,抓住领导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想领导所想,报领导所需。二是认真分析、鉴别,化浅为深,集零为整,变缺为全,从苗头性中反映倾向性,从动态性发现规律性,从偶然性发现必然性,综合、归纳、提炼出能综观全局、反映规律、展现趋势的高层次信息。三是建立重要信息必报制度,杜绝重大信息瞒报、漏报、迟报等现象,切实增强信息的时效性。四是打破通常的短小信息套路,突出重点撰写一些有深度、广度和参考价值的调研信息。

四、统计政务信息计划

20xx年,我局的政务信息工作虽然取得了一点成绩,但仍存在很多的问题和不足,比如调研力度不深、不够全面,不少有价值的信息没有及时得到挖掘和上报。20xx年,我们将继续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做好政务信息工作,具体采取以下几个方面措施:一要围绕统计工作重心,努力提高信息报送质量和水平。20xx年我局将围绕地区中心工作,加大信息报送力度,及时研究新问题,捕捉新情况,不断提高信息质量和水平。二要不断完善政务信息工作的管理力度,注重责任落实和激励导向,进一步激发人人写信息的信心,规定大家每年必须完成的信息任务,要与年终考核挂钩,切实做到奖优罚劣。三是深入实际,不断推进信息工作更上新台阶。20xx年,一定要把信息工作触角深入到第一线,深入到社会热点和难点上,通过调研,掌握大量的、生动的第一手资料,形成高质量的信息,更好地为社会各界和各级领导服务。

统计工作计划 篇4

20xx年全市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统、建设法治统计为目标,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要求,努力改善统计工作环境,促进统计质量的进一步提高,充分发挥法制的监督、规范、保障和服务作用。具体安排如下:

(一)明确以“依法统计”为主题,有计划地推进统计普法宣传教育。20xx年是全国“七五”普法的重要之年,市统计局按照省统计局普法工作安排和益阳市 “七五”普法规划,紧紧围绕依法统计这个主题,科学制定具有部门特点的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各区县(市)统计局要尽早做好普法工作安排,并结合实际,融入富有自身特色的宣教内容、形式和手段。确保全市统计系统20xx年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顺利开展。

(二)结合统计执法检查,有针对性地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教育。统计人员要带头学法用法,统计执法人员在组织和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中,要对被检查对象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宣讲。被检查对象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时,要责令其主管统计工作的领导和统计人员参加普法培训学习。典型统计违法案例,要充分利用统计违法曝光平台予以曝光,起教育和社会警示作用。

(三)结合年度统计巡查,有效地促进统计普法宣传教育。今年统计巡查针对不同对象的实际和特点,市统计局将确定不同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和形式,重点抓好各级领导干部、政府统计工作人员和重点企业的统计普法宣传教育,提高统计普法宣传教育的效果。把统计巡查对象是否把统计法律法规列入年度学习计划;是否将依法统计、不出假数作为职业道德底线和纪律红线;是否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实施各项统计工作;是否切实维护统计调查对象合法权益作为巡查的重要内容,真正做到以巡查促进普法工作。

(四)结合各类统计业务培训,继续做好基层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借助每年度统计基础工作培训、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统计年报会和统计业务培训会等时机,抓好全市基层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把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融入统计行政管理和服务的全过程,进一步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的法律素养,增强广大统计人员和统计负责人的统计法制意识。

(五)结合全市诚信体系建设,营造统计系统讲诚信的良好环境。讲诚信是不可缺少的社会道德标准和行为准则,也是社会良性运行的重要基础。利用全市诚信体系建设步伐加快为契机,切实加强全市统计系统诚信建设,从诚信教育入手,及时更新曝光平台统计违法案例,配合市信用办完善社会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内容,在统计系统形成讲诚信光荣,不讲诚信可耻的氛围,使统计单位重视诚信,统计人员诚实守信。

(六)结合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要求,继续组织好全市统计人员的普法学习及考试。坚持以依法治国要求为指引,以构筑法治机关为主线,以提高统计系统公职人员依法行政能力为重点,充分利用法制培训、法制讲座、普法考试等形式,引领全市统计人员学习有关法律知识及依法行政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按要求组织人员参加相关普法知识考试。做到学法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确保“时间、内容、人员、效果”四落实。

(七)利用时间节点为抓手,积极开展统计普法主题宣传教育。市统计局将根据省统计局和市依法治市办的要求,利用广播、电视、网站、宣传栏、电子显示屏、手机短信、灯箱、横幅、宣传标语、宣传画、开展统计咨询和发放宣传材料等传播载体宣传统计法律法规,以 “920”中国统计开放日、“1020”世界统计日、“124”宪法日、 “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及全国农业普查等节点为抓手,深入开展统计普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提升统计普法宣传教育的宣传效果,努力提高社会各界对依法统计的认知度。

(八)建立健全市统计普法素材报送工作机制。根据省统计局法规处和市依法治市办的要求,市统计局每月要报送执法信息和统计普法学习、宣传情况。各区县(市)统计局和市统计局各科室(队)要落实好报送联络人员,每月20号前按要求报送执法信息和统计普法宣传教育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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